作者:石海公华
来源:原创
时间:2026-05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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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股73亿股限售股将解禁 总市值超千亿
女儿溺亡女子怪妹妹没看好索赔90万,要跳出“该怪谁”看问题_蜘蛛资讯网

去卫生间,导致溺亡事件发生。姐姐认为,妹妹主观上存在过错,应当赔偿。法院认为,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。本案中,4岁孩童缺乏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,在场的孩子母亲是事故发生的第一责任人。妹妹在孩子嬉水过程中一直履行照看义务,在意外发生后第一时间施救,并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错。因此,法院驳回了姐姐的赔偿诉请。同时,法院还称,根据查明的事实,姐姐自始至终未离开民宿大厅,应当有相应意识和能力履行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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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3:36:16








